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公路建设领域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59号),从进一步打破中小企业获取项目的围墙壁垒、破除隐形门槛、降低履约风险,这三个方面做出具体要求。
01规范投标条件设定
《通知》要求规范投标条件设定,严禁明招暗定,合理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严禁以任何形式对中小企业设置附加条件
严禁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技术、商务条件或者资质、规模、业绩、奖项要求
严禁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荣誉奖励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严禁限制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严禁拖延欠付。严禁降低中期支付比例、延长支付周期和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
02打破招标壁垒
具体包括:
严格落实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积极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推进远程异地开标评标。
完善制度规定,调整不合理限制要求,鼓励大型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将中标的总承包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分包给中小企业等。
03破除隐形门槛
要求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严禁私设清单。改善市场投资环境,严禁区别对待。优化涉企服务举措,严禁怠政懒政。具体包括:
严禁各地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严禁排斥、限制中小企业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严禁在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环节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许可、确认等。
严禁通过备案方式实施行政许可,以及要求中小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提供第三方证明等前置中介事项。
严禁区别对待。积极吸引中小企业参与公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权益。
严禁以不合理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政策。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排斥、限制中小企业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04降低履约风险
要求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严禁违规收费。公平合理制定合同,严禁转嫁风险。按期支付企业款项,严禁拖延欠付。
具体包括:
严禁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禁止以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 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不得指定出具保函(保险)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减轻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
严格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审查,严禁设置有失公允、增加承包人特别是中小企业风险和费用的内容
按期支付企业款项,严禁拖延欠付。严禁降低中期支付比例、延长支付周期和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