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1年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决定新增河北、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9省(区、市)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
至此,全国共15个省市获得部批资质下放审批权限,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直接审批权。继广西在2021年率先实施后,更多省份尝试从政策层面打破资质逐级晋升的限制,而各地的特级企业成为这波政策红利的第一受益者。近日河北发文,特级资质企业在省内设立子公司,将直接审批其申报的相关类别资质,不受起步级别的限制。吉林、云南、山西等省份也出台了类似政策。
2022年6月10日,四川省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1、支持特级(综合)和一级(甲级)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依法依规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优化资质结构。分包工程业绩可作为其资质升级业绩。
2、鼓励组建联合体:鼓励省内骨干企业与入川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参与城市轨道、地下综合管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项目业绩予以认可。
3、现金奖励:支持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000亿元、8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补。
2022年6月1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三条政策措施》,明确:
省外具有施工特级资质或年产值在15亿元以上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在我省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申请其母公司具有的同类别资质时,不受起步级别限制。
也就是说,省外具有施工总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在河北省注册成立子公司,可以直接申请施工总包一级资质,不受起步级别限制。
4月15日,云南省住建厅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
凡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的企业,五年内在云南省投资(承揽)工程项目合同额达5亿元以上或咨询服务合同额在5000万以上,并在云南省设立子公司的,许可其对应资质省级权限内的最高等级资质。
4月28日,山西省住建厅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的若干措施》,明确:
在新资质标准出台前,对省外具有施工特级资质(综合资质)或年产值10亿元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成立的子公司,申请母公司具有同类别资质时,不受起步级别的限制。
尽管云南、山西和吉林省一样,都是未开放资质审批权限下放的省份,但它们均已出台政策,即特级资质企业在其省内设立子公司,可申报其省级权限内的最高等级资质。
虽然这个最高等级资质目前还是施工总包二级,但接下来一旦获得部下放审批权限,特级企业就可以在其省内直接申报施工总包一级资质。
可以说,当下的政策为日后更利好的政策提供了可能。
从另一个方面看,随着部下放审批权限的继续,未来省级住建厅出台相关政策的权力空间也加大。对企业而言,深耕数个省份才是明智之举。
2021年6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41号)》,明确:
打破资质逐级晋升限制,具有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区外建筑业企业在广西区内成立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可直接申请自治区审批权限内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施工总包一级资质审批权已下放到广西,这意味着,施工总包特级在广西注册子公司可直接申报广西审批的施工总包一级资质,不需要逐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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